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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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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河北省监察厅、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审计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冀建金管[2008]430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号)的要求,2008年5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保[2008]93号)。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建设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审计厅、河北银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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