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网站-机构设置-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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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省级住房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要求和设置规定,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河北省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至此,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 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和办法,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控。
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住房公积金政策;
二、研究制定我省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与管理的具体政策;
三、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政策业务上的指导和服务;
四、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建立全省住房公积金计算机管理网络和统计信息系统;
六、负责审核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比例,会同财政部门拟订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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